2018年7月20日拍卖…
   2018年6月29日拍卖…
   2017年7月21日拍卖…
   2017年6月30日拍卖…
   2017年5月9日拍卖…
   2016年12月23日拍…
   2016年12月23日拍…
   2016年9月13/14日…
   2016年9月1日拍卖…
   2016年7月28日拍卖…
   2016年6月12日拍卖…
   2016年6月12日拍卖…
   2016年5月30日拍卖…
   2016年5月27日拍卖…
   2016年4月29日拍卖…
   2016年3月17日拍卖…
   2016年1月27日拍卖…
   2015年1月8日拍卖…
   2015年12月30日拍…
   2015年12月18日拍…

   动产
不动产
无形资产
艺术品
其它

 

 

 

标的名称:广州市荔湾区龙津中路528号1615房
拍卖分类不动产
参 考 价:395968元
保 证 金:39596元
拍卖方式:增价拍卖
拍卖时间:2009年7月10日上午10:00
拍卖地点:广州市东风西路195号A座七楼拍卖厅
相关附件: 
  介绍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标的简介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(金拍09004号)

标的: 广州市荔湾区龙津中路528号1615房。

一、地理位置及周边环境:标的位于荔湾区龙津中路龙津大厦内,东面是康王中路,南面是康王北路,西面是万科荔苑,北面隔望中山八路。龙津大厦为33层钢筋混凝土结构带电梯的住宅楼,外墙为条形砖,楼层平面布局为六梯十七户。该住宅楼环境较好,周边生活配套设施较齐全,小学、幼儿园、花园及超市等配套设施,公交、地铁站皆在附近。

二、权属状况:见《广州市房地产产权情况表》复印件(权证号码:768108号)。

三、注意事项:1、经现场勘查,权证号码为768108号的“荔湾区龙津中路528号1610房”现已分隔为7个套间,拍卖的1615房为其中的一个2、房屋有人在使用,有房屋租赁合同,租期从2005年9月到2015年9月;承租人依法对所承租的房屋享有优先购买权。3、房屋按现状进行拍卖,不交吉,房屋因被债务人或第三人占用(或租赁)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与法律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。4、拍卖时的房产编号为测绘图编号,最终的房产编号应以房管部门的确权为准;5、房产的实际面积以房管部门测绘并确权为准,多不退少不补。6、买受人必须在拍卖成交之日第二天起10日内将全部拍卖成交价款直接汇入法院账户。逾期付款的,法院可撤消拍卖结果,并将标的再行拍卖,由此多支出的费用由原买受人承担,保证金不够的,由法院裁定强制原买受人支付。6、拍卖成交后,房产因拍卖交易和过户所产生的相关税费及其他一切规费(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让金、水电费、管理费及相应的滞纳金等)均由买受人负责支付,房产的分契、办证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,分契、办证过户的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。

四、拍卖参考价为:395968元;竞买保证金为:39596元。

竞买实行实名制,法院不允许更改,竞买人应如实填写《竞买登记表》,对填写错误造成的后果由竞买人负责。竞买人应先到本公司填写《竞买登记表》后,到银行办理划付保证金的手续。竞买人交保证金,一律采取账户划拨的方式,法院不收取现金;退款只退回到竞买人划出保证金的账户,法院拒绝划付其他账户的要求;个人交纳保证金的,应在深圳发展银行广州市越秀支行开立的个人储蓄账户上划付。保证金必须在2009年7月9日的上午11:30时之前到达法院账户: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,深圳发展银行广州市越秀支行,账号为11000858447501,并在付款单上注明“(2005)穗中法执字第1815号保证金、袁法官、金正拍卖行”的字样。竞买人划款到账的,凭法院收费室开具的收据,带有关身份证明文件(原件与复印件)和填好的《竞买登记表》到司法委托管理科办理登记确认手续后再到我公司办理竞拍手续。

五、拍卖时间:2009年7月10日上午10:00。

六、拍卖地点:广州市东风西路195号A座七楼拍卖厅。


 

关闭

地址:广州市广州市越秀区解放北路863号盘福大厦15楼春睡画院06室
邮 编: 510000 电话:020-81340847 邮箱:jzpm@163.com
广东金正拍卖行有限公司 © 版权所有 丨 技术支持: 广东企业网